大角嘴天主教小學
2014-2016年度校友會
第一屆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選舉提名事宜
敬啟者:為配合學校持續發展,「第一屆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選舉」將於2016年2月27日舉行。凡本校校友,年滿18歲者均有被提名成為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候選人資格,有關細則安排如下:
(一)日期安排:
提名日期及提交候選人簡介 |
2016件1月9日至1月23日下午5時截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 |
投票日期 |
2016年2月27日上午十時至下午4時正 *凡本校校友年滿18歲者都合資格投票,所有合資格投票的人士都享有同等的投票權。 |
點票日期及時間 |
2016年2月27日下午4時後 |
公佈結果 |
於2016年2月27日點票後即時公佈,亦會同步於校網公佈結罟。 |
上訴日期 |
2016年2月27日至3日5日下午4時正 |
(二)提名方法:
請於校友會網頁下載「法團校董會校友校董選舉候選人簡介」,填妥後把提名表格郵寄(地址及收件人:九龍大角嘴道148號大角嘴天主教小學戴美儀主任)或親自交戴美儀主任辦理。
(三)法團校董會的職務
教育條例規定所有資助學校須成立法團校董會。法團校董會的成員須包括辦學團體校董、家長校董、教員校董、校長、校友校董及獨立校董。
學校的法團校董會須負責:
- 按照辦學團體所訂定的抱負及辦學使命而制訂學校的教育政策;
- 計劃和管理可供學校運用的財政及人力資源;
- 為學校的表現而向常任秘書長及辦學團體負責;
- 確保學校實踐其辦學使命;
- 確保以恰當方式促進學校的學生教育;及
- 學校的規劃及自我完善。
(四)法團校董會校董的角色
法團校董會校董須履行法團校董會的職務。法團校董會在一個學年內最少舉行三次會議;校董需出席該等會議。校董需在會議之前省覽有關文件,並於會議當中參與討論及提出意見。當以最能照顧學生的需要作依歸,協助學校作出重要決策。
*關於法團校董會校董的職能及其他,詳情可參看「大角嘴天主教小學法團董會章程」、